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1)计划文件,包括 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文件、单位工程项目一览表、分期分批投产的要求、投资指标和设备材料订货指标、建设地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的批件、施工单位主管上级下达的施工任务等;
(2)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设计说明书、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文件,即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4)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包括气象、地形、地质和其他地区性条件等结算过程其他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
工程预算审计组长的职责(1)确定跟踪审计小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负责跟踪审计项目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工作。审阅重要的咨询成果文件,制定咨询原则,处理重要技术问题。(3)负责跟踪审计项目内各层次、各专业人员之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形成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4)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动态掌握项目造价变化情况,负责确定阶段控制目标,进行风险预测,分析偏差制定纠偏措施。(5)组织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成果文件。
工程预算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造价,提高项目造价管理水。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制定的有关工程概造价定额、造价价格信息并以套用标准定额为主所进行的。虽然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已经采用多种手段对这种管理方式进行了改进,但以标准和定额作为主导作为工程造价确定方法的主要依据还没有得到改变。工程建设各部门对成本确定造价上存在问题。基于部门的成本确定造价方法主要采用部门津贴发放和分摊的方式对一些无法不直接形成项目工程实体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预算暂列金额是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